EN
产业资讯政策法规研发追踪医改专题
浙江启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医改专题 浙江发布 2019.07.18 3536

今天上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新闻发布会。会上正式公布了《关于推进全省县域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全面建设县域医共体为契机,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总额预算管理;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DRGs点数法付费;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逐步推行按床日付费;对门诊医疗服务,探索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按人头付费。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浙江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成为全国首个在全省范围内推进住院按DRGs点数法付费的省份。

从2017年9月开始,浙江启动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试点,11个试点县(市、区)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经过近两年的努力,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为浙江全面推进改革奠定了实践基础。

改革目标

通过改革,要实现“控基金”和“提质量”的双目标,医保基金支出年增速原则上不超过10%,到2022年,群众就医满意度不断提高,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建成医保基金预算更加合理、分类方法更加科学、协同保障更加有力、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的医保支付体系,为全国医改提供浙江样本。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促进机制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推进医共体建设的重要政策工具。全面推行总额预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由医疗服务的购买方与供给方商定总额,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适应。

医保部门管预算、管评价、管监督,同时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责任共担机制,调动医共体自我管理的积极性,支持医共体通过内部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益。有利于医保基金的可持续,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改善医院和医生医疗行为,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通过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明确“保障基本”的政策导向,推行病组点数法、门诊人头包干的付费方式,着力从机制上消除医院依赖资源消耗获利的冲动,引导医共体通过改善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主动控成本、降费用,来增加医院和医务人员净收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有利于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看病贵的问题。

保障人民健康权益

实施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通过理顺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利益导向,把节约医保基金和增加医疗收入统一起来,促使医共体从强化健康管理入手,真正落实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等政策,在源头上节约医保基金,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实现从“保疾病”转变为“保健康”。

问:此次改革的对象主要是全省包括医共体在内的医院和药店,对广大参保群众的利益有没有影响?

答:《意见》对广大参保群众不作约束,他们的就医获得感基本不受影响,还是像以前一样按项目付费,可以自由地选择就医点。

长期而言,改革会激发医院和医生控制医疗成本的内生动力,老百姓将花最少的钱更好地在家门口看病,享受更多改革红利。

问: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促进分级诊疗的一个重要工具,《意见》对推进分级诊疗有哪些措施?

答:《意见》对促进分级诊疗的措施,可以概括为“四个一”:

1个平台:

县域综合医改平台

县域医共体是推进分级诊疗的综合“平台”。《意见》在县域医共体的平台做分级诊疗的“文章”,强化医保支付侧和服务供给侧同向发力,努力实现到2022年基层就诊率65%、县域就诊率90%的分级诊疗目标。

1套支付方式:

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支付体系

《意见》与以前最大的区别:

将县域医共体整体作为医保定点机构和医保基金预算单位;建立医共体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医保基金总额“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机制。

前者解决了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级诊疗,从两家人变成了一家人;后者解决了双向转诊改革红利 “释放”的利益机制,即医共体可以从引导“合理诊疗”、降低区域医保总额中获取改革红利。

1系列医保报销政策:

差别化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意见》提出三条措施:

合理拉开统筹区内外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含医共体内成员单位)报销比例,相邻等级之间的报销比例差距原则上不低于10%。

参保人员未按分级诊疗的,自行到统筹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应提高个人自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对在医共体内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住院参保人员,视为一次住院,不再重复计算起付线,起付线按较高等级医疗机构标准确定。

1个管理办法:

分级诊疗目录和双向转诊管理办法

《意见》提出将研究县域医共体县乡两级疾病诊疗目录和双向转诊管理办法,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您可能感兴趣
安徽省发布医保报销最新标准
医药代表 2019.05.29 2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