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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适时开展生物制品带量采购;新冠疫苗不纳入医保报销
产业资讯 医药魔方 2020.10.13 6172

    

10月9日,国家医保局在回复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 6450 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我局正在研究生物制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生物类似药并非集中带量采购的禁区,在考虑生物类似药的相似性、企业产能和供应链的稳定性、具体产品的临床可替代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将适时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对于「关于加快银屑病等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建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答复标表示,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银屑病患者的用药保障问题。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重点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等类别。银屑病的系统治疗药物已纳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同时,2019年医保目录调整时,将原目录内的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的限定支付范围增加了成人重度斑块状银屑病适应症,并通过准入谈判新增了阿达木单抗、英夫利西单抗等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现目录内按通用名计近20个药品(西药)可用于治疗银屑病。按照《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乙类范围的通知》,有效期限内如有其他生产企业的同通用名称药品(仿制药)上市,自动属于目录范围,医保部门有权根据仿制药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标准,也有权将该通用名药品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如修美乐(阿达木单抗)的仿制药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基本医保在政策上不排斥包括免疫相关的慢性病在内的任何疾病,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人员,无论患何种疾病,其就医发生的费用,符合规定的均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医保制度建设完善过程中,在做好住院待遇保障的同时,国家指导各地根据基本医保基金收支情况,把一些病期长、医疗费用高、主要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病、特殊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基本医保实施属地管理,筹资及待遇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和医疗消费水平相适应,纳入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范围及相应标准由各统筹地区依据当地基金支付能力,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消费水平确定。据了解,部分统筹地区已将银屑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


国家医保局在回复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 9354 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2020年7月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中指出: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故疫苗及接种费用等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渠道予以解决。



另外,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特别是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较低,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仅800元左右。而此次疫苗接种人数众多,所需费用总额高,明显超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从现阶段医保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群众疾病治疗需求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来看,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疾病治疗保障,着力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疫苗等非治疗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