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通知公告协会活动国际交流投资大会品牌评选其他会议
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与苏州工业园区合作 启动“独墅湖杯”医药创新品牌评选活动
协会活动 2018.04.20 5835

来源: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  2018-4-20



近日,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以下简称“中国药促会”)与苏州工业园区签署了《共建“中国药促会(苏州)医药创新基金会”的合作协议书》,确定通过设立基金会共同主办“独墅湖杯”医药创新品牌评选活动。

中国药促会于2015、2016年成功举办了两届医药创新品牌评选活动。该评选首创以医药创新活动对临床治疗、社会及经济等领域做出的突出贡献为评选的主要评价指标,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为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品牌建设相关文件指导精神,扩大中国医药创新品牌评选活动影响力,打造更加权威、公正并具有广泛国际影响力的新型医药创新品牌评选活动,中国药促会与苏州工业园区经充分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决定在苏州工业园区共同设立“中国药促会(苏州)医药创新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并共同主办医药创新品牌评选活动。苏州工业园区以十年为期每年向基金会提供经费支持,以开展医药创新品牌评选活动;该基金会成立后将向社会开放,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并支持中国的医药创新发展。为突出医药创新品牌评选名称的独特性,评选名称确定为“‘独墅湖杯’医药创新品牌评选”(以下简称“品牌评选”),评选活动属于非盈利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品牌评选所有参评项目由专家推荐、同行评议;奖项设置提名奖和大奖,颁奖典礼在苏州举办。

中国药促会已组织成立了品牌评选办公室,启动了品牌评选筹备工作,聘请了药学、医学、药物经济学及相关专业领域知名专家,组建了推荐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日前,第一次专家委员会工作会议(以下简称“工作会议”)已在北京成功召开。工作会议推选中国科学院陈凯先院士作为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推选中国药促会年度会长、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药物所蒋建东所长,中国药促会副会长、中国科学院蒋华良院士和中国药促会副会长、中国工程院张伯礼院士为副主任委员。在会议上,专家委员围绕品牌评选办公室拟定的评选活动管理办法及奖项评价标准、评选流程等进行了热烈讨论,并确定了以下事项:

一、品牌评选范围

品牌评选项目包括我国国内及海外为满足我国重大临床需求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药物、研发人物以及投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在我国研发或上市、惠及国内患者的国内或海外创新药,推动我国临床研究/药物研发水平显著提升的中国人或海外华人,在我国注册并投资国内创新研发的金融机构等。

二、具有奖项推荐权利的专家范围及推荐要求

(一)具有奖项推荐权利的专家范围

推荐专家委员会委员可以推荐候选项目。除推荐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附后)外,中国科学院化学部、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及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的院士,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国医师协会、药师协会、医院协会专业委员会主委、副主委可以推荐候选项目。

(二)推荐要求

推荐专家需按要求填写推荐书和统一格式的项目评价表,并在指定申报截止日期之前提交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

同一推荐专家针对同一个奖项只能推荐一个项目,针对不同奖项最多推荐两个项目;一个项目须获三位推荐专家共同联名推荐方可参与初审。

三、奖项设置

1、创新品种(每个奖项最终获奖为国内1个品种、海外1个品种)

1)最具临床潜力(在研)创新药

2)最具临床价值(上市)创新药

3)最具临床价值(上市)改良型新药

4)最具临床价值(上市)创新儿童药或罕见病药

2、创新人物

1)最具影响力药物临床研究领军人物(中国国内1人)

2)最具影响力药物研发领军人物(中国国内1人,国际/港澳台华人科学家1人)

3)医药创新特殊贡献奖(中国国内1人)

4)医药创新终身成就奖(中国国内1人)

3、中国最具活力的药物创新投资机构(3个)

4、设置提名奖(不包括投资机构奖项),各奖项评选前三名获得提名奖,获提名奖项将在颁奖典礼上予以公布。

品种和人物奖项中同一品种和同一人物只授奖一次。

四、奖金设置

人才是驱动创新的最重要因素。为表彰中国及海外为推动医药创新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获奖者,品牌评选将给予获奖个人以奖金奖励,获得创新人物奖项提名的个人每人奖励10万元,获得创新人物奖的个人每人奖励50万元,获得突出贡献或终身成就奖者奖励80万元。

个人奖项获奖者原则上为一人,最多两人;获得同一奖项的两人将分享该项目奖金。

五、评选流程及评选原则

(一)评选流程

专家推荐参评项目―评审专家(从推荐专家委员会抽选组建评审专家委员会)审查提出初审建议―评审专家复审会议得出除投资机构奖外其余各奖项获提名奖名单―提名奖名单对外公示及背景调查―颁奖典礼当天评审专家召开终审会议评选出最终获奖名单―颁奖典礼正式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二)评选原则

获得各奖项提名奖的项目须获得出席复审会议的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半数以上同意。专家终审会议将进行两轮投票,各奖项提名项目需半数到会评审专家投票通过方可进入第二轮;第二轮投票需获半数以上到会评审专家通过,得票最高者获得该奖项;如奖项提名项目最终均未获得半数以上专家通过,则该奖项空缺。

凡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为奖项申请人,应在评审专家委员会讨论该奖项时予以回避。与申请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关系的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不得担任主审人,并主动在评审专家委员会讨论该奖项时予以回避。

评审专家对品牌评选全过程及候选项目涉及需要保密的技术及相关资料等赋有保密义务;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不得泄露评审项目情况、评审意见、结果等,不得复制保留或向他人扩散需要保密的评审项目资料。

目前中国药促会品牌评选办公室已根据第一次工作会议评审专家讨论意见,对各奖项评选标准进行了修订,正在征求评审专家意见;同时,投资机构评选的评选规则和评审专家的遴选工作也已经启动。待奖项评选标准最终确定后,将即时启动各奖项的专家推荐及资料收集工作。

 

附:品牌评选推荐专家委员会名单(第一批)


附:主办方简介 


中国药促会秉承“创新、产业化、国际化”宗旨,致力于推动我国医药行业创新发展,近年来已逐渐发展成为涵盖医药全产业链、集聚各创新力量的综合性社会团体;会员包含在国内医药创新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优秀民族医药企业;专注于药品自主创新的初创型研发企业;从事医药创新基础研究的国内知名科研院所;具有较高临床研究水平的临床机构;以及创新研发服务企业和致力于医药创新投资的金融机构。中国药促会通过深入、系统的政策制度研究,积极为有关政府部门政策制度改革建言献策;同时,通过加入国际制药商协会联合会和亚洲制药合作组织,有效地推动了在国际药品监管政策、产业与学术界合作等多领域的国际交流;扩大了药促会在搭建资本与医药创新项目的有效对接、树立中国医药创新品牌形象等方面的作用与影响力;为促进我国医药行业创新发展做出了行业组织应有贡献,获得了业界的广泛认可和肯定。

苏州工业园区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合作的重要项目,现已建设成为国内发展水平最高,竞争力最强的国家级开发区之一。截至目前,园区已拥有1850家创新型企业,涵盖新药研发、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等领域,2017年园区产值达到615亿元人民币。园区汇聚了信达、基石、百济神州等代表性的生物医药企业,以及牛津大学亚洲研究中心等国外研究机构,形成了集聚度高、特色鲜明、势头强劲、极具活力的生物医药产业生态圈,园区正在加快成为国内领先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创业基地和技术创新中心。近年来,园区大力发展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提供支持的各类服务活动,尤其是高端学术交流和创新品牌建设等。


您可能感兴趣
国家药监局徐景和副局长一行莅临我会指导工作
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 2021.03.03 21384

海南生物医药发展座谈会顺利召开
中国药促会 2021.03.24 19930